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2025年100号
青岛正昌永富商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4065065243Y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(二)款之规定,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,我局决定对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通〔2025〕386号)予以公告送达。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,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执行科(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C座;联系电话:0532-55690902)领取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通〔2025〕386号)书面文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。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2025年6月19日
附件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税务事项通知书
青税稽二通〔2025〕386号
青岛正昌永富商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4065065243Y):
事由:责令限期缴纳税款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主席令〔2001〕第49号)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八条第一款、第四十条第一款、第六十八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〔2002〕第362号)第七十三条
通知内容:你单位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(大写)贰拾叁万壹仟伍佰叁拾元贰角壹分(¥:231530.21)元,限2025年7月1日前缴纳,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,与税款一并缴纳。逾期不缴将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具体欠税(费)情况如下:
单位:元 |
||||||
税 种 |
税 目 |
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起 |
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止 |
限期缴纳税款金额(小写) |
限期缴纳税款金额(大写) |
税款滞纳日期 |
城市维护建设税 |
市区(增值税附征) |
2017-03-01 |
2017-03-31 |
14470.64 |
壹万肆仟肆佰柒拾元陆角肆分 |
2017-04-20 |
教育费附加 |
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|
2017-03-01 |
2017-03-31 |
6201.7 |
陆仟贰佰零壹元柒角 |
2017-04-20 |
地方教育附加 |
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 |
2017-03-01 |
2017-03-31 |
4134.47 |
肆仟壹佰叁拾肆元肆角柒分 |
2017-04-20 |
增值税 |
商业(17%、16%、13%) |
2017-03-01 |
2017-03-31 |
206723.4 |
贰拾万零陆仟柒佰贰拾叁元肆角 |
2017-04-20 |
合计金额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231530.21 |
—— |
—— |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2025年6月16日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2025年100号
青岛正昌永富商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4065065243Y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(二)款之规定,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,我局决定对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通〔2025〕386号)予以公告送达。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,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执行科(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C座;联系电话:0532-55690902)领取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通〔2025〕386号)书面文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。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2025年6月19日
附件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税务事项通知书
青税稽二通〔2025〕386号
青岛正昌永富商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4065065243Y):
事由:责令限期缴纳税款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主席令〔2001〕第49号)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八条第一款、第四十条第一款、第六十八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〔2002〕第362号)第七十三条
通知内容:你单位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(大写)贰拾叁万壹仟伍佰叁拾元贰角壹分(¥:231530.21)元,限2025年7月1日前缴纳,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,与税款一并缴纳。逾期不缴将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具体欠税(费)情况如下:
单位: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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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 种 |
税 目 |
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起 |
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止 |
限期缴纳税款金额(小写) |
限期缴纳税款金额(大写) |
税款滞纳日期 |
城市维护建设税 |
市区(增值税附征) |
2017-03-01 |
2017-03-31 |
14470.64 |
壹万肆仟肆佰柒拾元陆角肆分 |
2017-04-20 |
教育费附加 |
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|
2017-03-01 |
2017-03-31 |
6201.7 |
陆仟贰佰零壹元柒角 |
2017-04-20 |
地方教育附加 |
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 |
2017-03-01 |
2017-03-31 |
4134.47 |
肆仟壹佰叁拾肆元肆角柒分 |
2017-04-20 |
增值税 |
商业(17%、16%、13%) |
2017-03-01 |
2017-03-31 |
206723.4 |
贰拾万零陆仟柒佰贰拾叁元肆角 |
2017-04-20 |
合计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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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1530.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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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2025年6月16日